招生专业: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新疆,各省均有两个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50%+艺术类统考成绩×50%
专业分流:设计学类专业采取以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为基础的“一三分段”培养模式:即大一阶段集中培养,大二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以学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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