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西藏、新疆
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录取原则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2〕32号文件精神,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①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省份,录取时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②详细录取原则以《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