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3个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面向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招生。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备注: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②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③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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