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 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
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录取规则:
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美术类专业外语 成绩须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表演专业不限定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按照7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满分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 +专业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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