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依志愿先后顺序,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各招生省份录取原则如下:
(1)河南省考生按省表演类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山东省考生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其中专业成绩为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计学类、动画等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省统考成绩,依照下述原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其他省份投档排序成绩执行该省统一排序规则;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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