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河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艺术类专业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河南省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依据所报考的专业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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