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生源地省份美术专业测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择优录取。我校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没有单科分数限制。同分录取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若投档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若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我校艺术类各招生省份录取原则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吉林、河南、湖南和四川)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河北)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首选科目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本科一批(山西和浙江)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艺术类本科一批(云南)录取原则: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五)艺术统考二批A段(安徽)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平行志愿(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和重庆)录取原则: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使用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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