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分计算方法
①按辽宁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67+省统考总分×0.1667。
③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2.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要求非色盲。
3.音乐学(艺术美育)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
4.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使用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最新动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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