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无色盲。
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艺术类(美术)须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份,限文科或历史类考生报考;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份,不限考生科类。
注:被该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录取原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由省级招办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综合成绩或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投档,学校根据省级招办的成绩(我校统称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审核录取。如省级招办无统一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规则录取。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由学校按照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省份,所有科类统一排队)。
综合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若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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