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民族大学录取原则(含艺术类)
2023-07-25 11:13:01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符合专业要求的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七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8分,按照文化课总分(含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内容执行。

  第十条 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排序成绩录取:

  (1)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的排序成绩为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含加分)×60%+专业考试成绩×40%。

  (2) 音乐表演专业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总分(含加分)。

  2.舞蹈学专业承认并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按排序成绩录取,排序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 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报考条件须满足《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考试方案》第四条第2、3、4、5、6款要求,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或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或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总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说明的专业:

  1.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校企合作、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可转专业。

  5.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内蒙古民族大学录取原则(含艺术类)

上一篇:2023年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