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2023-07-06 12:08:21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艺术类公办本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须各省相应类别省统考或联考...
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艺术类公办本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须各省相应类别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3.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投档。

  4.各专业按各省相应类别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文化分为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具体以各省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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