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同分录取规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4、艺术类录取规则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的专业投档规则,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未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艺术类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同分时,遵循各省(市、自治区)同分录取规则执行。无明确规定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明显肢体残疾,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
6、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建议色弱、色盲考生报考。
7、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8、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9、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11、入学复查工作: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