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2.学院与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3.学院对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在分专业时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最高加分值不超过20分。
14.学院对河北省普通本科批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河北省投档规则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遇不符合所报专业录取条件者,不进行调剂,作退档处理。
1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16.学院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xianke.hebau.edu.cn/zsgz/)。学院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17.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为800元/学年。
18.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9.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0.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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