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结合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已录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具体按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民族身份限制。
第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如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取满额,原则上对这部分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办法按各省份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各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遵循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录取,考生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考成绩+照顾分)—高考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考生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考生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考成绩+照顾分)—高考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专业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三)体育类专业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体育类专业招生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运动康复专业的录取,考生体检符合专业要求,遵循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地方公费师范生
学校2023年在广西区内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录广西2023年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学校的招生信息服务网上另行发布。
(五)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预科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高低直升学校本科专业学习。
2.普通少数民族预科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高低直升学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报考的专业有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茶学、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不能报考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第十四条 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份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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