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遇个别省份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器乐)建议器乐种类为键盘、管弦乐、古筝、竹笛、二胡的考生报考,其他器乐种类因师资等教学条件有限,建议考生谨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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