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录取规则:
(1)我校认可各省(区、市)专业统(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依据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艺术类专业仅招收文科类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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