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各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历史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理工/物理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分高者;其他省份考生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6.录取到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应服从所在学院统一安排进行分班为临床医学(中山临床学院)和临床医学(新华临床学院),在第六学期将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生进入中山临床学院和新华临床学院进行培养。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学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教育专业
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运动训练专业
①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③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由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完成招生录取。
④在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