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内蒙古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以学校2022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2.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按照文理科根据专业课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3.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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