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组)志愿须满足我校在该专业类(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21〕45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编导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4年,采用“3+1”培养模式(3年国内培养+1年国外培养),30%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学生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完成前三年学业,符合出国条件的,第四年在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就读,本科四年结束达到双方学业要求的,同时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学位证;第四年不符合出国条件或自愿放弃出国的,第四年继续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就读,四年本科结束后符合条件者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软件技术(高职专业,专业代码:510203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3年,采用“3+0”培养模式(三年国内培养),30%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三年学业且全部合格的,可获得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之后可选择赴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学习一年,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卡迪夫城市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级奖学金、单项奖、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年/生;单项奖: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文体积极分子奖、精神文明奖、优秀学生干部等。
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800元/年/生,一般困难28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不高于12000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抄送价格主管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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