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平行分录取情况,则按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及我院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计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填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已录取满,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依次按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录满时,原则上做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3.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4.我院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1)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山西省、河北省考生,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编导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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