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或超过我校在生源地所属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
2.录取规则: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专业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时,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5.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市无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选择日语或者泰语。
6.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其中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合作,人工智能专业与北京中科院国科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均采用前3年在学校学习专业基础和第4年到合作单位及相关IT企业实训实习的“3+1”模式,考核合格者可推荐就业。
8.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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