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我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统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学习。
4.英语类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4分及以上。根据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体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体类最低控制线,安徽省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及《巢湖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录取。
7.中外合作培养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双方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8.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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