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外语语种: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 体质要求:所有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二)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档案投至学校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调剂专业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有关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确定考生的录退。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有关省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 加降分处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六) 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七)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到相应省市区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xyafu.edu.cn/zsxxw/)进行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6-6687698,6698022、6698021)进行查询。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