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3.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不设分数级差。在总分同等情况下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调剂到其它缺额专业并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对其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5.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6.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7.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休闲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招收参加体育类专业高考的考生。考生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在四川省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关于体育类招生录取要求进行。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关于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进行。
9.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
①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洁,形象气质好。
②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和纹身,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③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手踮足摸高212cm以上。
④行走要求: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扁平足。
⑤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0.7以上。
⑥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10.2022年我校招收新生根据被录取专业分别在成都校区、宜宾校区就读。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