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专业
1.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说明:
(1)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上海大学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中进行调剂。
(2)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第三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对于艺术类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3)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份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1)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情况详见附件《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满分150分);
(4)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学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合成分=30×(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二)校考专业
1.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说明:
(1)考生校考报名时,上海大学所有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
(2)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上海大学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中进行调剂。
(3)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第三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4)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份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校考考试安排
(1)音乐表演专业初试为线上考试,考生可于2月20日起进行考前练习。考前练习及正式考试安排预计于1月20日—1月22日期间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复试的具体安排详见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后续发布的公告。
(2)校考初试时间、考试科目
特别说明:
(1)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初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复试公告。
(2)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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