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
2.设置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分文理,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根据我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并参考北京市2022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我院将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所有专业: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教育)、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校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舞台美术系所有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750×50%
3.非校考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新媒体艺术系所有专业: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省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2)普通类招生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信地址、收信人和联系电话。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