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学校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成绩。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统考。统考科类详情如下:
招生省份 |
专业名称 |
专业考试类型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河北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河北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器乐 |
河北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河北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河北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山西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本科) |
山西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本科) |
山西 |
舞蹈学 |
省统考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本科) |
山西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山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山西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本科) |
山西 |
书法学 |
省统考 |
书法学专业 |
书法学(本科) |
江苏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江苏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江苏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 |
安徽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模块八(音乐表演、音乐学等) |
安徽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模块八(音乐表演、音乐学等) |
安徽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安徽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山东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山东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山东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河南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综合 |
河南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综合 |
湖南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湖南 |
音乐表演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类 |
湖南 |
美术学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湖南 |
视觉传达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湖南 |
环境设计 |
省统考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美术类 |
四川 |
音乐学 |
省统考 |
音乐学类 |
音乐学类 |
(三)各专业(类)录取办法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