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2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非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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