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2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
河北省 |
山西省 |
黑龙江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计划数 |
2 |
2 |
2 |
1 |
1 |
1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 |
省份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1 |
3 |
4 |
2 |
3 |
2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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