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考生须先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统考且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本科批次合格线,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美术类专业或书法学报考及录取要求,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2.我校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整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对文化课上线考生,再按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的为准。
4.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