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艺术类专业学历: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文理兼收,新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和省份
说明:1.北京计划中含双培、外培计划(具体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拟报考我校艺术类双培、外培计划的考生,须与其他考生一同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我校不为双培、外培计划考生单独安排考试。
2. 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分省排队录取。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考生报名参加校考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4个专业可以兼报,成绩通用。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和省份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达到学校初选规定要求;
3.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录取;
5.录取时不区分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投档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相应类别的分省计划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录取时不区分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投档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相应类别的分省计划录取。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根据综合分录取。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备注:
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②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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