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21〕7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在考点设置、考试科目、考评方式、综合分计算方式等4个方面有所调整。
一是部分专业或科目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听音记谱》《乐理》)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考点的设置,化解全区艺术统考中大量考生聚集,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便于考生就近参加考试,节省了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成本开支。
二是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科目调整为3科,取消专项体检。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科目由5科调整为《航空服务基本素质》《语言表达》《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分别为200分、60分、40分,总分300分,使用2023年版《考试大纲与说明》。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科目减少的同时,保持了考查内容基本不变,特别是取消航空服务类专业的专项体检,将便于考生积极准备考试和集中精力参加考试,降低该专业考试的报考成本。
三是音乐类专业面试科目和舞蹈类专业考试将全部集中在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实行考评分离。音乐类专业面试科目和舞蹈类专业实行“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判”的“考评分离”考试模式,即考生考试全过程采用高保真录音录像,评委不出现在考试现场,后通过观看考生考试视频资料进行评分。考试全部集中在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设置标准统一的先录后评考场,按照统一的考试实施程序组织实施,实现了考生面试场地、面试环境等完全统一,考生、考场、评委完全随机组合,有效适应面试科目的特殊要求,确保公平公正。
四是调整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的占比。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投档录取时,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逐步提高文化成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对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2023年我区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综合分调整为:综合分=高考总分×40%+艺术成绩×(750/300)×6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规则排序,即综合分—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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