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过线方可报考。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计算综合成绩,各专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我校投档排序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各省采用统考成绩分别为:河南、山西(表演省级统考);山东、湖南、湖北(服装表演省级统考);河北(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江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级统考)。考生均须符合该专业规定的身高要求(即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
注:若本原则与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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