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并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报考我校“工艺美术”、“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并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省外考生,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统考(联考)成绩,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在生源省份另设校考考点。
4、高职专科专业排序规则参照本科专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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