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等专业(类)。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中,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1.专业成绩要求:考生须取得相应类别省级本科专业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成绩≥专业满分的70%(含)。
2.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对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满分45%。
3.录取规则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至低排序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简称:投档成绩,下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分或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当综合分或投档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其他三科之和。
4.各省录取分数计算公式:
广东: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山东: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福建: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湖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优录加分)×0.4+统考成绩×0.6]×2
黑龙江: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0.6+文化成绩×0.4
广西: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3+艺术成绩×(750/300)×0.7
河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安徽: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湖南: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山西: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河南: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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