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类别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总分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总分×80% +高考文化课总分×20%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考专业总分 + 高考文化课总分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高考文化课总分
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