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对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以校级联考成绩为准。
报考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报考美术类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类)(公费)、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专业计划根据投档情况,按照湖南省的规则录取。
录取过程中,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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