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主持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7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30%。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使用艺术舞蹈统考专业成绩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数顺序进行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顺序与普通类相同。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艺术设计(专科中外合作办学)等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3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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