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书法类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音乐、舞蹈录取规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不招收萨克斯、葫芦丝、吉他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器乐)仅招收西洋乐器,且不招收萨克斯、吉他考生。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舞蹈学(艺术舞蹈)不招收街舞考生。
(一)河南省
1.音乐学专业
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
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艺术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舞蹈学(国标舞)专业
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5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国际标准舞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省外
1.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音乐学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生源省份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按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按生源省份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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