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规则按照各省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1、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专业录取办法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办法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表演(京外生源):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北京生源):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成绩计分办法文科使用高考成绩,理科使用折算成绩。理科高考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成绩×各省艺术理控制线÷各省艺术文控制线。
5、不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统一排序;区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排序(高考改革省份为艺术历史、艺术物理)。
6、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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