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
2.高考外语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录取成绩折算方法:录取合成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若未明确规定的省份,按学校的折算方法,即录取合成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
4.录取规则: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5.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
6.同分处理原则:
(1)上海市:按照《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1〕3号)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执行。
(2)其他省份:按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7.若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级招办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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