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江苏提前本科2小批录取规则:
在投档过程中,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为:
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甘肃省艺术类本一U段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
类别一:美术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总分×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总分×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总分。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海南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则:
对文化成绩和投档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综合分重新进行排序
当高考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当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艺术类非“校考”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按普通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陕西提前本科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同分按文化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河北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规则:
美术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辽宁艺术本科一批: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重庆艺术本科批A段:
编导类按“文化成绩+ 专业成绩排"序投档。
音乐类按专业成绩排序投档。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排序投档,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x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湖南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安徽艺术第二批B段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
美术类(含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
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广西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则:
综合分=总分×3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70%。
河南艺术本科A段录取规则:
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陕西提前批本科录取规则: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福建艺术类本科批:
美术、播音主持类:
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统考成绩×2.5×60%。
音乐类:
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统考成绩×2.5×70%。
编导类:
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60%+统考成绩×2.5×40%。
贵州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
浙江艺术类第二批录取规则:
美术、音乐类: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x8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20%。
编导、摄制类: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河南艺术本科A段录取规则:
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上海本科艺体甲批平行段录取规则:
音乐学类(音乐学):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x30%+专业统考成绩X660÷400×70%。
江西艺术类提前本科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音乐学类专业:
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山东艺术类本科批统考录取规则:
音乐类(使用联考成绩):
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川艺术本科一批录取规则:
编导类专业:
按文化总分成绩(包含照顾政策加分)排序确定位次,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
其他艺术类专业:
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
广东本科批次录取规则:
音乐类、美术类:
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x40%+术科统考成绩x2.5x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湖北艺术本科B录取规则:
美术学类 、音乐学类
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