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设计学类包含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
2、历史类、物理类计划在非新高考改革省市分别为文史类、理工类计划;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3+3新高考改革省市不分文理,历史和物理计划合并为该省市各专业计划。
3、专业代码带“J”的专业只招收非师范生。
录取原则
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湖南省按湖南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校考省份组织线上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后到本校考点参加专业复试(在校参加复试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分)×30%+专业校考成绩×70%)。
3、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原则执行。 4、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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