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我校遵循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对应的艺术类投档规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将视各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科类设置情况和具体要求,按照投档单位,采用折合分优先再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2)美术设计类本科录取折合分计算方法及同分优先原则:折合分=(专业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为报考条件中对应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分数计算范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折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区分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以报考条件中各自对应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其中,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的考生,其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必须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应省份招收考生乐器种类的范围要求。
3.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
我校遵循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对应的艺术类投档规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1)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将视各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科类设置情况和具体要求,按照投档单位,采用折合分优先再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2)美术设计类本科录取折合分计算方法及同分优先原则:折合分=(专业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为报考条件中对应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分数计算范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折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区分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以报考条件中各自对应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其中,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的考生,其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必须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应省份招收考生乐器种类的范围要求。
3.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