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2021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书法类为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以各省级招生**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为准。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选考科目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1号)执行。
2021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专业、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2021年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本科书法类专业,先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全部考生档案,再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接收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档案。
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调档比例严格按各省级招生**统一规定执行。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报考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认可山东省音乐联考成绩;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①辽宁美术类、音乐类:
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以分数优先,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文化科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科总分×100×40%
说明: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门化”成绩
②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山东音乐类:
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音乐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音乐联考排序方式排序。
④河北美术音乐、浙江美术音乐、山东美术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广西美术、甘肃书法: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原则为准。
⑤黑龙江音乐、山西音乐书法、河南艺术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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