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排序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在安排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