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