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考生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学专业使用赤峰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类别为汉授其他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汉授其他艺术批次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复试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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