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综合成绩录取(无综合成绩的省份按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考生须分别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联考)或校考。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河北省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
我校使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考成绩,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体考试方案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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