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设计学类专业确认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之后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展示设计、鞋靴设计)进行分专业(方向)培养。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收费以向省发改委物价备案为准。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美术类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一)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原则上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